馬太福音 6 章 24 節
「一個人不能事奉兩個主。不是惡這個愛那個,就是重這個輕那個。你們不能又事奉 神,又事奉瑪門。」
主清楚告訴我們,不能事奉神,又事奉瑪門;換句話說,人不能腳踏兩條船。很多人喜歡腳踏兩條船,如果兩條船方向一致還好,如果方向不一樣,就會噗通一聲掉到水裡。瑪門就是金錢,特別現代是金錢至上的社會,這種金錢至上的觀念,也影響信徒每天的生活。
理論上講,我們都同意主所說的,裡面的心願也是如此,盼望單單事奉神;但在實際生活中,卻不知不覺走上事奉瑪門的道路。一個最簡單的試金石,就是當你買一樣東西時,第一個考慮的是什麼?是有沒有錢買?還是神是否要你買這樣東西?並不是指柴、米、油、鹽、醬、醋、茶這些日常生活必需品,而是你心裡面想要的東西。你買一幢房子時,考慮的是自己有多少錢?還是神是否要你搬到這個地方呢?這個試金石可以試驗出我們心靈深處的動機,如果我們買一樣東西時,考慮的是有沒有足夠的金錢?或是能不能貸到足夠的款項?就會發現是在事奉銀行,不是在事奉真神,這是生命中極大的挑戰。
當年宣教士憑著信心走出去,從來不是因為看見有金錢在前面,乃是看見神的呼召。香港出名的女宣教士Jackie Pullinger十九歲時,蒙主呼召離開英國;她並不知道要往哪裡去,只是買好船票上了船,她只知道是神呼召了她。到了香港,神說下船,她就下船,海關問她:「妳來做什麼?」「不知道。」「住在哪裡?」「不知道。」「為什麼來?」「因為神要我來。」結果海關放她進了香港,神引導她進入貧民區,幫助許多有需要的人。當年她所想的若是金錢,就不會走上宣教的道路。今天我們生命中事奉的是什麼?我們覺得可以事奉的條件是什麼?金錢?還是神的呼召?環境?還是神的旨意?願神常常來提醒我們。
No comments:
Post a Comment