馬太福音 6 章 11-15 節
「我們日用的飲食,今日賜給我們。免我們的債,如同我們免了人的債。不叫我們遇見試探,救我們脫離兇惡。因為國度、權柄、榮耀,全是你的,直到永遠。阿們!你們饒恕人的過犯,你們的天父也必饒恕你們的過犯;你們不饒恕人的過犯,你們的天父也必不饒恕你們的過犯。」
主禱文裡不但高舉神的國度,神也關心我們每天的生活。祂不但樂意賜下日用飲食,也要讓我們在每天生活中反映祂的榮美。「免我們的債,如同我們免了人的債」,這裡所說的債,不只是金錢的債,更是我們對神、對人的虧欠。「罪」這個字的原文是「未償還的虧欠」,耶穌好幾次用欠債的比喻,說明我們與神的關係。我們犯罪得罪神,不但在於外表的罪行,更重要的是裡面對神的悖逆與不忠。我們對神、對人有虧欠,卻沒有償還,所以雅各書說,人若知道行善卻不去行,這就是他的罪。罪不單在於做的錯事,更在於知道當做卻沒有去做的事。生活中有多少明知道應當做的事,我們卻退縮不前;多少「對不起」我們不敢說,多少鼓勵的話我們不願意說,多少需要幫助的人從眼前經過,我們卻沒有伸出援手。都是因為驕傲和面子,使我們不斷拒絕神在我們裡面發出的聲音。
為什麼要承認自己的罪,神才赦免呢?其實神可以赦免我們一切的罪,但是我們若不認罪,就無法享受赦罪的平安。就像夫妻吵架,有時我和師母之間有口角,雖然明知道是我錯了,也知道是她寬宏大量,但只要我一天不肯說「對不起,請原諒我」,心裡面的疙瘩就在那裡,使我無法坦然面對她。
認罪是把自己放到一個地位,讓我們能重新坦然面對神;在與神關係的恢復當中,我們能重新得到心靈的滿足、平安與喜樂。「免我們的債,如同我們免了人的債」,這不是一個條件句,好像我們先免了人的債,所以主才要免我們的債。而是說真正罪得赦免的人,他得到赦免的憑證,就是自己也能開始赦免別人了。如果真的認識到,耶穌基督怎樣愛我們,為我們捨己流血,我們心就不能不被軟化,去赦免那些曾經虧欠自己的人。在你生活當中,經歷過神這樣饒恕的愛嗎?你是不是也樂意在每天生活中饒恕別人呢?記住主說的:「你們不饒恕人的過犯,你們的天父也必不饒恕你們的過犯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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