馬太福音 5 章 27-32 節
「你們聽見有話說:『不可姦淫。』只是我告訴你們:凡看見婦女就動淫念的,這人心裡已經與她犯姦淫了。若是你的右眼叫你跌倒,就剜出來丟掉,寧可失去百體中的一體,不叫全身丟在地獄裡;若是右手叫你跌倒,就砍下來丟掉,寧可失去百體中的一體,不叫全身下入地獄。又有話說:人若休妻,就當給他休書。只是我告訴你們:凡休妻的,若不是為淫亂的緣故,就是叫她作淫婦了;人若娶這被休的婦人,也是犯姦淫了。」
法利賽人對「不可姦淫」的解釋,就像他們解釋不可殺人一樣。因為律法只禁止行動上犯姦淫,所以只要行動上不犯罪,就沒有干犯律法,在神眼中可以算為義人。耶穌在此清楚地說,神律法要求的,不只是外表潔淨,更是心靈潔淨。十誡的第十誡說「不可貪戀別人的妻子」,貪戀就是心裡的罪,心裡的姦淫。在神心意中,不單厭惡外表的罪,更厭惡人心裡的罪。千萬不要以為我們心裡犯個小罪算不得什麼,魔鬼撒但試探引誘我們時,永遠是從心思意念開始。
特別弟兄更要謹慎,現今世代實在邪惡,色情氾濫,不但電視充滿色情鏡頭,還有色情電話及網站,甚至許多寄到家裡的廣告也充滿色情畫面。事實上你什麼都不用做,光坐在家裡,世界就用各樣的方法影響你,塑造你,讓你變成世界的樣子。
主說「若是你的右眼叫你跌倒,就剜出來;右手叫你跌倒,就砍下來。」這裡的右眼和右手代表我們的肉體,今天很多人不過是為了滿足自己身體的慾望而生活,被肉體慾望所驅策,甚至去做一些明明不願意的事。很多人被不好的習慣捆綁,例如色情的思想,甚至婚外情和婚前性行為都十分普遍。我們明知道不對,不合神的心意,卻常順從肉體的情慾。主教導我們要在靈裡斷開肉體情慾的轄制,靠著耶穌基督得勝的權柄,靠著主寶血來向仇敵宣告,斥責它們的攻擊,勝過肉體情慾帶來一切的轄制。求主的靈幫助我們,能經歷神的得勝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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