加拉太書 3 章 17-22 節
「…這樣,律法是與 神的應許反對嗎?斷乎不是!若曾傳一個能叫人得生的律法,義就誠然本乎律法了。但聖經把眾人都圈在罪裡,使所應許的福因信耶穌基督歸給那信的人。」
今天世人好像被圈在一個圓圈裡,這個圈不是罪,而是文化與價值觀。人活在世界上,直接受文化跟價值觀影響,思想行為都與其不可分。例如在北美,光東西兩岸,文化及價值觀就有很大不同。在東岸你參加主日崇拜,每個人都西裝畢挺,但在西岸,大家都穿牛仔褲上教會,文化習慣十分不同。
其實世界價值觀的根基,就是權柄榮華,權柄是要控制別人,榮華是要滿足自我。我們生活在世界上,不斷受世界價值觀影響,不斷想控制別人、滿足自我。這就帶來人與人之間的矛盾、衝突和社會問題,表面上不覺得自己在犯罪,但事實上當我們被圈在文化、價值觀的圈子裡,思想意念、舉止行為,自然就被罪惡捆綁。
所以聖經說「神把我們圈在罪裡面」,若我們不提防、不儆醒,自然就會犯罪,得罪神也遠離神。我們需要來到神面前,求祂光照自己裡面的光景;求神開世人眼睛,看見生活在文化價值觀的圓圈裡,其實是仇敵的謊言,要將我們帶入罪惡。讓我們重新回轉到神面前,因信耶穌基督,而有得救的應許賞賜給我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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