歌羅西書 2 章 16-19 節
「所以,不拘在飲食上,或節期、月朔、安息日都不可讓人論斷你們。 這些原是後事的影兒;那形體卻是基督。……這等人拘泥在所見過的,隨著自己的慾心,無故地自高自大,不持定元首。……」
「這些事」指的是什麼?狹義而言,就是經文所說的飲食、節期、月朔、安息日等律法禮儀。但廣義而言,也指一切屬靈追求的途徑。在舊約時代,神頒佈律法,訂定節期,其用意本是好的,為要以色列百姓記念祂的恩典與作為。但神看重的,其實不是人是否守節本身,而是他的心是否歸向神。撒母耳記上15:22說:「聽命勝於獻祭」,獻祭難道不是神吩咐的嗎?但神卻更喜愛那聽命的人。
若你在神面前有該獻上的,仍應獻上,但光有獻祭並不能討神喜悅,必須有順服的行動。馬太福音21:28講了一個比喻,說一個人有天對大兒子說:「我兒,你今天到葡萄園工作。」他答說我不去,以後懊悔,就去了。又對小兒子說:「你到葡萄園工作。」他答說我去,可是結果又不去。請問那個才是真正遵行神的旨意的呢?答案是大兒子!你在神面前像大兒子、還是小兒子?不要忘記那真實帶來喜樂自由的,不是外表的禮儀,而是耶穌基督自己。
其次,要在神的真理上站立得穩。既然真正的形體在基督,就不要讓外面的事物攔阻我們親近神。許多時候吃什麼、喝什麼,使我們眼目轉移到飲食上,節期的歡樂也使我們眼目轉移到家庭與朋友上。甚至特別的異象啟示,也會使我們的心從主身上轉移到現象上,內心卻遠離神。另外人的眼目也常被以往的經驗侷限,保羅說:「這等人拘泥在所見過的」,換句話說,他們的信仰只停留在神過去的工作上,卻沒有定睛在永活的救主身上。祂既是永活的主,必然是不斷做新事的神。重要的不是舊事與新事,乃是我們是否有持定元首耶穌基督,因為惟有祂才能叫生命成長。在你屬靈生命中攔阻前進的是什麼?你是否願意放下一切攔阻,單單跟從主呢?
No comments:
Post a Comment