羅馬書 10 章 9-13 節 「你若口裡認耶穌為主,心裡信 神叫他從死裡復活,就必得救。因為,人心裡相信就可以稱義;口裡承認,就可以得救。經上說:『凡信他的人,必不至於羞愧。』猶太人和希臘人並沒有分別,因為眾人同有一位主;他也厚待一切求告他的人,因為『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。』」 一個人得救的途徑,需要口裡承認,並且心裡相信才能得救;一個是內在,一個是外在。首先,人要心裡相信主的救贖:主為我們的罪而死,第三天從死裡復活,證明祂是永生神的兒子,也證明祂為我們開了一條又新又活的道路,可以勝過罪及死亡的權勢。其次,人也要口裡承認:單單心裡相信是不夠的,因那只是一種祕密的信心,沒有宣告出來的信仰,既沒有人知道,也帶不出生活的能力。主非常注重宣告出來的信仰,馬太福音10:32祂說:「凡在人面前認我的,我在天父面前也必認他,凡在人面前不認我的,我在我天父面前也必不認他。」 很多人喜歡問:只要信了就好,為什麼一定要受洗?一個人信卻不受洗,可以得救嗎?理論上可以,就像與主同釘十字架的強盜,信了主卻沒機會受洗就死了,他確實得救了。有些住在偏遠地區的信徒沒機會受洗,憑著信心接受也可以得救。但我只能說這些是例外,主的命令在馬可福音16:16清楚說「信而受洗的必然得救」,可見信與受洗是一件事,不是兩件。一個真正信主的人,必然會順從主的命令受洗;對於堅持不肯受洗的人,我很懷疑他是否真的信主,否則為何連主所說,最簡單的命令都不肯遵守。 受洗有兩方面果效:第一它能堅定信徒的信心,一個信卻沒有受洗的人,常感覺屬靈光景好像在曠野漂流。說是基督徒嘛,好像又不是,說不是嘛,每週都作禮拜又是為什麼?所以靈命常停滯不前,一旦受洗後,會發現靈命有很大突破。其次,也可以在眾人面前成為見證。當你決定受洗時,會發現連家人或不信的朋友都明白,你是當真而不只是到教會求平安,可見受洗本身就是最好的見證。你的信仰生活光景如何呢?你是只有內在信仰,還是樂意為主的緣故,主動為祂作見證呢? 與劉彤牧師同心禱告 主,求你親自加添力量給弟兄姊妹,在生活環境中不但有信心,也敢於在眾人面前為你作見證,願你聖靈的恩膏常伴隨著他們。感謝禱告奉耶穌得勝的名祈求,阿們!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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