馬太福音 6 章 1-4 節
「你們要小心,不可將善事行在人的面前,故意叫他們看見;若是這樣,就不能得你們天父的賞賜了。所以,你施捨的時候,不可在你前面吹號,像那假冒為善的人在會堂裡和街道上所行的,故意要得人的榮耀。我實在告訴你們:他們已經得了他們的賞賜。你施捨的時候,不要叫左手知道右手所做的;要叫你施捨的事行在暗中,你父在暗中察看,必然報答你。」
很多人讀到這段聖經,常有許多誤解,特別馬太福音第六章講到施捨、禱告和禁食各方面,說我們不要在外面行這些事。所以有些人說:那在教會就不該傳奉獻袋了,否則好像行在人面前;甚至在教會或別的地方,也不該公開禱告,否則不就像法利賽人一樣,要讓別人知道,要得到榮耀呢?其實,這段聖經不是叫我們不要在會堂傳奉獻袋,或不要公開禱告,而是教導我們不要故意得人的榮耀。「故意」兩字出現好幾次,可見這是存心的問題;我們做每件事都是好的,但若故意要叫人看見,故意要得到榮耀,那這些事就不討神喜悅。我們需要省察,自己的心態是如何。
神是在暗中的父,祂是隱藏的,會做兩件事:第一,祂察看我們;第二,祂報答我們。當有個暗中的父在察看時,我們就能在每件事上小心謹慎,因為即使沒人知道,沒人看見,但那隱藏的父在暗中察看我們。有一天我們都要將生命中一切事情,在神寶座前交帳;為此緣故,就要懂得在每天生活中謹慎。
另一方面,祂不但察看,也必然報答。有些事雖我們行在暗中,以為沒人知道,但事實上在暗中的父祂不但察看,且要來報答。神的報答不比人的報答更好嗎?若我們能夠來到神寶座前,聽見祂說「你這又忠心,又良善的僕人」,難道這不是最好的賞賜嗎?求神激勵我們,在每天生活中,不求人的回報,單單仰望神,誠心真實地活在祂面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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