加拉太書 3 章 5-10 節
「…正如『亞伯拉罕信 神,這就算為他的義。』所以你們要知道,那以信為本的人,就是亞伯拉罕的子孫。並且聖經既然預先看明, 神要叫外邦人因信稱義,就早已傳福音給亞伯拉罕,說:『萬國都必因你得福。』可見那以信為本的人和有信心的亞伯拉罕一同得福…。」
亞伯拉罕信神,這就算為他的義。從人的角度來講,亞伯拉罕實在不算義人,他兩次為了救自己性命,欺騙人說妻子是自己的妹妹,差點陷妻子於不義;後來撒拉不能生育,他也聽話娶了夏甲為妾。神卻在這裡稱他為義,不是因神的偏愛,乃是因他的信心。當神呼召他離開吾珥,他就離開本地、本族、父家,跟隨了神。當神應許他說,你的子孫要像天上的星,海邊的沙那麼多,亞伯蘭就相信神的話。那天晚上,當神帶亞伯拉罕到外面去看天上的星星,忽然在信心裡亞伯拉罕看見每顆星都變成一張張孩子的臉,從天上向他呼喊「阿爸!阿爸!」亞伯拉罕相信神的話,因此神就稱他為義。
你對神有信心嗎?希伯來書11:6說:「人非有信,就不能得神的喜悅;因為到神面前來的人,必須信有神,且信祂賞賜那尋求祂的人。」很多信徒只信了一半,相信有神,卻很難相信神賞賜尋求祂的人。我們來到神面前,需要有充足的信心,不但相信有神存在,而且相信這位神顧念我們需要,而且賞賜尋求祂的人。我們可以將一切需要,都帶到神面前祈求,相信神的話語,在一生中抓住神的應許,努力向前。亞伯拉罕就是這樣的人,他抓住神的應許,憑信心向前,在他生命每個過程中,都看見神的應許一一成就應驗。
所以,我們也要憑著信心向前,在每天生活中抓緊神的應許,因為人非有信不能得神的喜悅。要憑信心,不憑眼見,無論環境如何,相信神必為我們開路,求神特別加添力量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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