提摩太前書 1 章 19-20 節
「常存信心和無虧的良心;有人丟棄良心,就在真道上如同船破壞了一般。其中有許米乃和亞歷山大,我已經把他們交給撒但,使他們受責罰,就不再謗瀆了。」
保羅勸提摩太,作為事奉的人,務要常存信心和無虧的良心。一個人的良心很重要,因為可以是聖靈向我們說話的管道,也是神放在人心中的道德標準。無論在那個地區、時代或群落,若看他們制定的律法,都有基本類似之處。康德稱之為「神的道德律」,是神放在人心中的標準,是無論古今中外,都能一致認同的。
保羅在提摩太前書中,一再強調要小心保守我們的良心,在神、在人面前要能有無虧的良心。如箴言4:23所說:「你要保守你的心勝過保守一切,因為一生的果效是由心發出的。」如果我們忽略,或故意拒絕良心的聲音,就很容易走偏。這裡提出亞歷山大及許米乃作為「丟棄良心」的例子,保羅在以弗所被捉拿時,亞歷山大及許米乃兩人出來作假見證陷害他。不但如此,以後保羅所到的每個地方,他們都極力抵擋,昧著良心行事。所以保羅說,至終他們是在撒但手中被敗壞的。
你來到神面前,是否存著無虧的良心?求神的靈光照我們!大衛在詩篇139:23~24的禱告:「神啊,求你鑒察我,知道我的心思,試煉我,知道我的意念。看在我裡面,有什麼惡行沒有,引導我走永生的道路。」有一次我寫信給一位弟兄,提了一件我說已經做了,實際上還沒有做的事。當晚我安靜在主面前,求神鑒察我的心,聖靈光照我,想起那封信上所說不誠實的事。感謝主,那封信尚未寄出,我立刻拿回來重寫。今天你有沒有求神的靈光照呢?我們需要把每天生活帶到主面前,神的靈光照時,讓我們承認自己的罪,求主的寶血來潔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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