路加福音 23 章 26-32 節
「帶耶穌去的時候,有一個古利奈人西門,從鄉下來,他們就抓住他,把十字架擱在他身上,叫他背著跟隨耶穌。有許多百姓跟隨耶穌,內中有好些婦女,婦女們為他號咷痛哭。耶穌轉身對她們說:『耶路撒冷的女子,不要為我哭,當為自己和自己的兒女哭。因為日子要到,人必說:不生育的,和未曾懷胎的,未曾乳養嬰孩的,有福了!那時,人要向大山說:倒在我們身上!向小山說:遮蓋我們!這些事既行在有汁水的樹上,那枯乾的樹將來怎麼樣呢?』又有兩個犯人,和耶穌一同帶來處死。」
這位當時被勉強背十字架,後來不但成為基督徒,且成為保羅好同工的人,叫作西門。從馬可福音十五章中,知道他有個兒子名叫魯孚;在羅馬書十六章中,這個魯孚後來成為保羅的好同工,而他們也成為保羅熟識的家庭。
本是一件人看為不好的差事,結果卻成為扭轉生命的轉捩點;相信仍是因著這位受苦的救主,所留下的榜樣。這位西門看見耶穌在逼迫受壓的景況中,沒有埋怨也沒有咒詛。耶穌在十字架上,還向父神禱告說「父啊!赦免他們,因為他們所做的他們不知道」。當他看見耶穌斷氣時,氣候也改變了,甚至聖殿的幔子裂為兩半。他的心開始明白過來,存著敬畏的心認識這位耶穌,所以至終他們全家都成為屬主的人。
耶穌不但在傳道趕鬼時,大有能力為主作見證,他也在受苦時充滿神榮美的見證。當他受苦時,表現出來的,比平常的見證更加有力。神不但要我們在環境好時,為主作見證,也要我們在受苦時,為主作見證。你在受苦之中仍像個基督徒嗎?很多信徒一受苦就不像基督徒了,他們的口開始埋怨,心開始遠離神,說都是別人的錯。過去鐵幕國家的信徒,他們受苦遭逼迫,甚至被關在監獄裡,卻仍流露出基督捨己的愛,這個愛的見證就帶來極大的影響力。
我們每天生活,其實都是能為主作見證的機會。耶穌在受苦中成為父神的見證,求主幫助我們,無論在任何環境中,都能活得像基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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