路加福音 16 章 9-13 節 「我又告訴你們:要藉著那不義的錢財結交朋友,到了錢財無用的時候,他們可以接你們到永存的帳幕裡去。人在最小的事上忠心,在大事上也忠心;在最小的事上不義,在大事上也不義。倘若你們在不義的錢財上不忠心,誰還把那真實的錢財託付你們呢?倘若你們在別人的東西上不忠心,誰還把你們自己的東西給你們呢? 一個僕人不能事奉兩個主,不是惡這個愛那個,就是重這個輕那個。你們不能又事奉 神,又事奉瑪門。」 主在這裡教導的是對錢財應有的態度。首先,錢財是有限的,也不能夠存到永恆,必須先建立正確的價值觀,否則我們的眼目便會定睛在錢財上,因而失望。其次,應當在錢財的事上忠心,聖經所謂的「忠心」包含了賺取的觀念。主曾講到「按才授銀」的比喻,給三個僕人各五千兩、兩千兩和一千兩,當那五千兩的賺回五千兩時,主人說他是忠心又良善的僕人;當那二千兩的賺回二千兩時,主人也說他是忠心又良善的僕人。只有那一千兩的,當他把主人給的一千兩,原封不動拿回來時,主人卻責備他是又惡又懶的僕人。當神託付給我們資源和金錢時,祂要我們去賺取,好好為主使用。難怪約翰衞斯理曾說:「我們要為主好好賺錢,要為主好好存錢,也要為主好好用錢。」今天很多信徒只做到前面兩點,卻忽略了最後一點。 如何在錢財上忠心?主在十三節教導我們:「一個僕人不能事奉兩個主,你們不能又事奉 神,又事奉瑪門。」瑪門是當時的財神,也就是叫我們不要事奉金錢。因為錢是給我們用的,而不是給我們去敬拜的,但今天很多人不拜真神,反而拜金銀,以為能帶給他們快樂,事實上卻帶來更大的虛空。要知道你是否在事奉瑪門,就是問自己,每當買一件東西時,考慮的因素,是有沒有錢買呢?還是神是否要你去買呢?若考慮的只是有沒有錢買,那瑪門的確成為你的神。讓我們將生活上大小事都帶到神面前,唯有一個人能在小事忠心時,神才能開始把大事交給他來做。難怪周神助牧師曾說:「小事是小事,小事忠心卻是大事。」求神幫助我們,在神的家中成為忠心的管家! 與劉彤牧師同心禱告 主,感謝你,因你樂意讓我們在你工作上有份,求主幫助我們不要成為不義的管家,而是在你交託的事上,作忠心的管家。使用你給我們的資源,努力拓展你的國度,好叫你的名藉我們得到最大榮耀。感謝禱告奉耶穌得勝的名祈求,阿們!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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