路加福音 18 章 15-17 節
「有人抱著自己的嬰孩來見耶穌,要他摸他們;門徒看見就責備那些人。耶穌卻叫他們來,說:『讓小孩子到我這裡來,不要禁止他們,因為在 神國的正是這樣的人。我實在告訴你們,凡要承受 神國的,若不像小孩子,斷不能進去。』」
主說讓小孩子到我這裡來,因為在神國的正是這樣的人。意思不是叫我們變成小孩才能進神的國,而是要我們回到像小孩一樣的特質。小孩有什麼特質呢?
第一,小孩子單純,不會考慮再三,不會有心機,想要的就表達出來。當我們來到神面前時,求主給我們一顆單純為主的心,願意將自己毫無保留交託給主,順從主的命令。很多信徒之所以不能跟從神,多半原因倒不是不想,而是不敢,因為不知道後果如何。我們被訓練出來,絶對不做沒有把握的事,這種考慮當然很重要,但也常攔阻我們更深一層放下自己跟隨主。主在馬太福音6:22說,眼睛就是身上的燈,眼睛若瞭亮,全身就光明。「瞭亮」在原文就是專一、單純的意思,若我們的心單純專一來跟從神,就會發現不再活在黑暗裡,好像神的旨意糢糊不清,反而會像行在光明當中,明白神的旨意。
第二,小孩子謙卑,總想學東西,雖然會失敗,但總是一次又一次去學,直到學會為止。他們的心謙卑受教,我們在屬靈道路上何等容易自滿,總覺得什麼都會了,不再需要學習。其實自以為義及自以為屬靈,都是耶穌在地上指責得最厲害的罪,也是法利賽人為什麼那麼痛恨耶穌的原因。若是你我以為自己比別人強,比別人屬靈,就必須回轉像小孩,謙卑下來,認識自己也認識真神。
第三,小孩子懂得依賴,有時我們在神面前相當獨立,覺得自己很好,不用主擔心。就像浪子回頭比喻中的大兒子,人在家中,心卻遠離父神。神卻盼望我們來依賴他,像孩子一樣。你今天在神的面前,光景又是如何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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