羅馬書 2 章 17-24 節 「你稱為猶太人,又倚靠律法,且指著 神誇口;既從律法中受了教訓,就曉得 神的旨意,也能分別是非...。你既是教導別人,還不教導自己嗎?你講說人不可偷竊,自己還偷竊嗎?你說人不可姦淫,自己還姦淫嗎?你厭惡偶像,自己還偷竊廟中之物嗎?你指著律法誇口,自己倒犯律法玷辱 神嗎?『 神的名在外邦人中,因你們受了褻瀆』,正如經上所記的。」 保羅說,你既教導別人,還不教導自己嗎?這是人最大的軟弱,喜歡去教導別人,因在教導別人時會感覺自己很公義。但我們是否真能做到自己教導別人的教訓?心理學家指出生命中有四個部分: 第一,是別人知道,我們也知道的。例如:我們的名字,喜好等等。 第二,是我們自已知道,可是別人不知道的。例如:自己的小祕密。 第三,別人知道,我們自己卻還不知道的。 第四,別人不知道,我們自己也不知道的。 生命中其實有很多「黑暗權勢」,是自己都不知道的。應當常常來到神面前,求聖靈光照,使我們能明白自己的黑暗。當我們教導別人時,也還會不清楚自己裡面的黑暗,一旦謙卑來到祂面前,就不難知道,原來我們裡面還有許多黑暗,需要求主來對付。這個真理也適用在生活每個層面,不只在教會。在家教導兒女時,你是否能做到自己教導的?多少孩子悖逆,是因他們看見父母有兩套標準,口裡講的是一回事,做出來的又是另外一回事。孩子的眼睛其實是雪亮的,當孩子還小時,我一直教她們上車綁安全帶,有天晚上我開車去個很近的地方,就沒有繫安全帶。我一開車,忽然感覺有一隻小手摸過來,原來是小女兒從後面摸我繫上安全帶沒有。我才忽然明白,作父母的,生活榜樣是何等重要。 有句話說:「你的生活行動,遠比所講的話更大聲」,雅各書3:1也說:「我的弟兄們,不要多人作師父,因為曉得我們要受更重的判斷」。這個判斷不是人的判斷,而是至終神的判斷。求主幫助我們,不但留心自己口裡所說的話,也要留心自己的生活行為。 與劉彤牧師同心禱告 主,求你來光照我們,明白自己裡面的黑暗,讓我們在每天生活中,不但教導你的真理,而且活出你的真理。感謝禱告奉耶穌名祈求,阿們!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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