路加福音 19 章 11-14 節 「眾人正在聽見這些話的時候,耶穌因為將近耶路撒冷,又因他們以為 神的國快要顯出來,就另設一個比喻,說:『有一個貴冑往遠方去,要得國回來,便叫了他的十個僕人來,交給他們十錠銀子,說:你們去做生意,直等我回來。他本國的人卻恨他,打發使者隨後去,說:我們不願意這個人作我們的王。』」 耶穌在這個比喻說「天國好像一個人要往外國去,就把家產分給他的僕人」,這個人往國外去,是指著耶穌基督復活以後升到天上,而僕人就是指著我們。信徒活在世界上,主要責任,就是要作神國的管家。身為一個管家需要先明白,所擁有的一切,都是神給我們的。這裡所說的十錠銀子,在原文是指talent,乃是「才幹」之意,但原文中它不但代表一個人擁有的金錢或才幹,也代表一個人擁有的一切。我們身為天國的管家,擁有的一切並不屬於我們,而是屬於神;我們的時間、金錢、才幹、屬靈的恩賜,都是這位萬有主宰所賜的,為要我們在這地上為神的國而運用。 以前我總有個錯誤觀念,以為聖經教導我們要十一奉獻,就是指收入的十分之一屬於神,那十分之九則屬於我。每當我拿到薪水,總是立刻把十分之一拿出來,然後向神說:「主啊!這十分之一是你的,但十分之九是我的,你的我絶不動用,我的你也最好不要管。」不但在金錢上如此,在其他的事奉上也是,和主分的很清楚,所以那時作基督徒不太快樂。但當我屬靈生命慢慢長大,便明白擁有的一切都屬於神,我在這裡分「你的我的」時,其實神在對我說,這都是我的。不單是十分之一,連那十分之九都是神所賜的,因要我們為著神的國度來運用。 所以保羅在哥林多前書4:7說:「你有什麼不是領受的呢?若是領受的,為何自誇,彷彿不是領受的呢?」我們活在地上的職份乃是神的管家,沒有權利與神爭論,這是你的我的。我們的責任乃是要按照神的心意,來使用祂所賜的一切恩賜。 與劉彤牧師同心禱告 主,求你開我們的心,從自我中心裡醒悟過來,若是過去在你面前分「你的我的」,求主赦免。讓我們看見這一切都從你而來,也應當為你而用;求你幫助我們,在生活中有這樣新的認識,活出新的生活。感謝禱告奉耶穌得勝的名祈求,阿們!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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